hth华体会体育河南农民工因买绿马甲被判13年!差15天刑满时被无罪释放对于发生在胥敬祥的遭遇,法官却只是称抓错了人。虽然终究是翻了案,也拿到了几十万的赔偿,但是这迟到的正义,真的可以填补那十三年的年华吗?
那一年,久经耕作之苦的胥敬祥,不愿再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,也不想再纯靠体力活挣饭吃,便跟着大批大批进城务工的人们,来到了城市当中。
虽然在大城市里面,文化水平只停留于会写自己名字的胥敬祥,依旧只能从事一些力气活。但是在工地上当民工,总要是比在乡下种地挣得多一些。
相比于一日日躬耕在农田里面,被日头晒得快要脱层皮,在建筑工地“搬砖”虽然也是一样的辛苦,但是在省吃俭用下来,一年到头还是有不错的积蓄的。
这时候,是他进城务工的第一个年头,到了临近春节,工友们也陆陆续续开始返乡与家人团聚。第一次在外面打工,胥敬祥当然是要从城里面带一点新鲜东西给家人。
于是他来到了集市上面,想要给家人们买一些新衣服,毕竟新年新气象嘛。在置新衣的时候,胥敬祥瞧上了一件绿色的马甲,觉得颜色鲜亮,于是也给自己买了一件。可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件“新衣”,带来的可不是新气象,而是“新”的不幸。
回到家里之后,自然少不了走亲串友,再加上正值春节,乡亲邻里之间的走动也十分密切。就在胥敬祥与朋友们喝酒的时候,无意间露出了穿在外套里面的绿色马甲。
这一露,瞬间吸引卫国良的注意,卫国良走上前来,嘴中暗戳戳打探着马甲的来历,手上还触摸着料子,抚摸着针脚。
卫国良举动并没有让胥敬祥感觉到可疑,他以为对方只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毛衣马甲罢了,也没有多心,殊不知这一“试探”,成为了胥敬祥后来所有遭遇的根源。
很久没有回过家的胥敬祥,对于村子里面发生的事情都十分新奇,也听说了之前村子里遭贼的事情,据说那贼十分霸道,一连“光顾”了十几户人家。而且被逮了正着也丝毫不畏惧,反而变成了明抢,好不嚣张。
本来以为就是听个稀奇事儿,胥敬祥万万没想到的是,这个“无法无天”的“大盗”居然还能跟自己扯上关系。而对方指控他的原因,就是那件绿色的毛衣马甲。
这个指控胥敬祥就是盗窃者的,就是当初对他的绿马甲十分“感兴趣”的卫国良。据他报案称,这件绿马甲就是自己家丢的那一件,从料子到针脚都如出一辙,他敢断定胥敬祥就是偷马甲的贼。
当这一切降临在胥敬祥的头上时,可以说他的状态就一个字,懵。在家中好好躺着准备睡觉,就有一群冲进屋子里,不由分说就给他的手上铐上了“银镯子”。
“赶紧交代吧,这绿马甲哪来的?”询问人员开门见山地抛出了问题,但是好像已经构思过答案一般,根本不由胥敬祥思考或者解释,直接又抛出了一系列的问题。
对于这样的提问,胥敬祥的第一反应就是疑惑,难道买了一件马甲也违法了?后面紧接着就是对于买马甲全过程的复述。
虽然胥敬祥对于买马甲前前后后的经过交代得一清二楚,不论是时间、地点,还是花了多少钱、打了几折等等,都是十分详尽。
本以为这样的积极配合,以及坦诚交代能够解释清楚,洗脱莫须有的罪名,但是却被认为是事先编好的话术,一看就是有预谋的盗窃,如此更是有口难辩。
紧接着,就是不断地审问,问过再问,虽然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,胥敬祥每次交代的也没有不同,他自己也明白,在这样的罪名下,一辈子可能都会带着“贼”的标签,所以不是自己做的誓死也不认。
可是,没过多久胥敬祥竟然认罪了,不仅对盗窃的事情一应认下,而且对于绿马甲的来历,也承认是从卫国良的家中偷来的,而这个案子也以“嫌疑人”胥敬祥被判抢劫罪以及盗窃罪暂时告一段落。
一个关键人物的出现,让案件似乎有了回旋的余地,他就是审查员李传贵。就在整理胥敬祥案件的卷宗时,了解过案情之后,一直都心存疑虑,一直拒不认罪的当事人,怎么就突然间认罪了呢?
这时,卷宗上有一个十分可疑的地方,让他更加生疑,那就是材料上的签名。一百多张纸上,每一张上“胥敬祥”三个字是用连笔书写的。
虽然说名字是一名农民工仅会写的几个字,也相对比较熟悉,但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,依旧是磕磕绊绊,歪歪扭扭,是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字迹的。
在线索的指引以及多年的经验之下,这种种奇怪之处都告诉李传贵,这其中另有隐情。于是,他想要亲眼见一见这位“神秘”的胥敬祥。
就在二人第一次碰面的时候,胥敬祥的神情十分紧张,加上嘴角处有微微的淤青,一直垂着脑袋,这些细节加在一起,让李传贵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,这是屈打成招。
但是不论李传贵怎么询问,胥敬祥依旧坚持称是自己自愿认罪,就是自己偷的绿马甲,也没有遭到任何的暴力行为。
虽然这一次的会面没有任何的收获,但是李传贵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想法,依旧坚持去监狱探望胥敬祥,久而久之两人也逐渐熟悉,胥敬祥对他也更多了些信任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华体会hth体育,终于有一天,胥敬祥放下了心中对他的戒备华体会hth体育,将自己进入警局以及别审问的过程,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。
“他们为了让我认罪,变着花样折磨我,他们不给我吃饭喝水,不让我睡觉。”如此的消耗以及精神折磨,已经让胥敬祥很难正常生活下去。
而除了这些,据胥敬祥说,他的肋骨也在顽抗当中被打断了,要是在不认罪的话,极有可能要惨死在对方的鞭打之下。所以,这才不得不认了罪。
李传贵听完所有的讲述之后,内心十分不是滋味,一方面他痛恨于在法律之下竟然还有这样的阴暗,决心要为胥敬祥翻案。另一方面又十分清楚这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。
翻案,可不是说着这么轻松,因为在整个事件的发展中,从审问到判罪,经过了太多的环节,途径了太多人之手,牵连也就甚广,一不小心就会波及到其他人的利益,而对于李传贵来说,想要把这些障碍都一一解决,简直比登天还要难。
没过多久,一封举报信不出所料地送到了警局,虽然信中对于胥敬祥和李传贵二人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没有实证,但是二人频繁见面、密切往来却是被很多眼睛看到了。
在举报信的影响之下,李传贵也被停了职,这根线断在了这里,但是他没有放弃,继续寻找着帮手。这时候,新的“生机”出现了,这就是检察官蒋汉生。
这位检察官,可是出了名的痛恨冤假错案,对于所有的不公事件,那就是眼里的沙子一样,坚决不容华体会hth体育。所以,李传贵一将胥敬祥的事情告诉他之后,就开始了细致地调查。
二人进行了信息的交流,蒋汉生在了解过来龙去脉后,给出了和李传贵一开始一样的猜测,可见这事不假。
从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并非胥敬祥亲笔,到认定认罪书无效。再加上对于胥敬祥返乡时间、证词、询问等等的记录罗列整理之后,在2004年的时候,发起了上诉。
但是在这么多年的苦苦搜寻之下,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依旧是证据不足,不予翻案。可蒋汉生哪会认输,回过头来继续完善着证据,在第二年再一次提交了翻案请求。
终于,在2005年的时候,他们终于迎来了曙光,成功为胥敬祥翻了案。虽然这样的过程十分漫长,对于胥敬祥来说,这份正义他足足等待了13年的时间。
虽然过去了这么久,但他内心中对于这两位帮助他翻案的人,可谓是十分感激无以言表。没有他们,这个“盗窃”的帽子就永远也甩不掉。
虽然这已经是第十三个年头,他也只有不到二十天就能释放,但是相比于身体的自由,冤屈的洗刷才是他最渴望的,而这也是李传贵与蒋汉生所力求的。
在本案中,人们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屈打成招之下,供词如何成为证据,又怎么能以此来定罪量刑?其实这里面也印证了,法律规范中存在有一部分的不足。
其次就是出于人们的同理心,胥敬祥已经损失了十多年的人生,又该怎样弥补?不管是哪一方,都是要为错误负责,触犯法律的人当是如此,而失职的,或是在法律空缺下钻空子的不是也应该得以惩罚?
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第五十六条指出: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
因此,在本案中胥敬祥遭受暴力击打,人身安全已经受到威胁,是已经属于在威胁之下提供的供述,依照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合法的证据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九条,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,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。
对于那些伪造笔迹的签字,并不是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进行,也不属于合法获得的证据,因此这份签名的证据属性也是不足的。
此外,诸多似真非真的证据层出不穷,但是最为关键的核心证据绿马甲却没有人过问。对于马甲购买时的目击者,最初却没有列为证人走访的行列,直到后来才被蒋、李二人寻到。
对于胥敬祥来说,带上罪名不仅是一个人的名誉损失,还会给身边的家人带来很严重的伤害。有着一个“盗窃犯”的亲人,要让他们怎么抬头做人?
从监狱当中走出来的胥敬祥看着自己破旧的老房子,想着已经不在人世的母亲,还有离家出走的妻子,整个家几乎都散架了,只有儿子还在翘首以盼父亲的归来。
对于胥敬祥的情况,这判决“失误”究竟能否申请补偿?给他带来的损失应该如何弥补,法律给出了这样的答案。
《国家赔偿法》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。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,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。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,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。
因此,在经过四年之久的申请之下,胥敬祥终于在司法的规范以及政策的帮助下,拿到了52万元的赔款。而后,《国家赔偿法》也对其中的条目进行了修正完善。
这样的赔款,不仅是为了弥补胥敬祥十多年来的损失,同时也是在为正义而发生,虽然会迟到,但永远不会缺席。并且也要惊醒人们,对于法律的及时检查以及修正,在案件中检验,并且不断完善,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。